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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局对于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虽然李克强总理在前段时间说过,要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将商标注册审查时间从目前的8个月压缩到4个月以内,但是,目前我们注册商标还是要等上大半年的时间,如果在经过漫长地等待后,得到的不是商标注册证,而是商标注册驳回决定,想必大家心情一定是很郁闷的。
不过,当我们因为种种原因,遭遇商标注册驳回的时候,并不意味着这个商标就被判了死刑,我国《商标法》专门规定了商标注册被驳回后的复审制度,叫做商标驳回复审。
商标被驳回的原因
我们先来看看商标有可能会因为什么原因被驳回呢?
1 商标局在对商标进行审查时,首先会对该商标在数据库中进行检索。如果发现同一商标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被多人提起商标注册申请的话,就会根据“在先申请”原则,驳回后提出申请的企业或者个人。
2 我国《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3 我国《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凡是符合上述一条或者全部特征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但是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4 两个商标在文字字形、读音、含义、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整体结构、立体形状、颜色组合商标近似,容易令公众产生误认或混淆的,一般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一般来说,在商标取名和logo商标设计时,如果刻意模仿其他品牌,产生傍名牌的想法,则有非常大的可能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商标近似是最常见的驳回原因,也是最容易产生误判的地方,所以要谨慎对待。
5 我国商标法规定“在注册商标申请人提出注册商标申请以前,他人已经依法取得或者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不得侵犯。”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如果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姓名权、肖像权等在先权利,商标也会被驳回。
如何应对商标被驳回
那么,商标注册被驳回了以后我们是不是就束手无策,只能“坐以待毙”了呢?实际上,我们可以通过商标驳回复审来表示对商标驳回的异议。
需要注意的是,商标驳回复审提出有时间限制,在收到商标驳回通知书的15日内,如需复审,就需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超过15天就视为自动放弃了。而且在提交驳回复审申请后,一般需要1年至1年半时间左右才能知道复审结果。
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耗费不必要的精力,在提出商标驳回复审前,下面这些工作一定要做。
1 如果不知道商标被驳回的原因就盲目的提出商标驳回复审请求,那么其结果很有可能是再一次被“驳回”。这个原因分析工作是必不可少的,如果自己专业知识足够,就可以自己做,如果觉得自己对相关知识不是太了解,也可以找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做。
2 在分析了原因之后,如果是违反了以上的绝对禁止性条款,那么就没有必要提出复审了,反正是肯定不会通过的。但如果是因为商标缺乏显著性、商标近似、造成不良影响等原因被驳回,提出商标驳回复审是有可能通过审查的,但也是“有可能”,而非百分百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应该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
3 (1)《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 (2)商标局邮寄《商标驳回通知书》的信封(当地邮戳要清楚); (3)申请人资质(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4)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 (5)复审申请书正文(理由书); (6)复审申请书; (7)商标使用证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