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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有许多奢侈品品牌。
例如:“香奈儿CHANEL”、“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爱马仕Hermès”等等。
“迪奥Dior”想必大家都耳熟能详,并且在中国也是十分受欢迎的奢侈品品牌之一。
前几年法国迪奥集团有限公司与克里斯蒂昂·迪奥尔服装有限公司的【dior】商标无效案件刚刚落下帷幕,近日【迪奥】商标的争夺也有了结果!
注册商标,无疑是为了获得法律的保护,反之,若是存在商标防御漏洞,就难免碰到“有心之人”。
届时再想维权,弥补造成的损失,需要花费的时间与精力,乃至维权的成本,都将是不可估量的。
Dior迪奥,这个品牌不小吧!法国著名的奢侈品牌!但在商标上,却遇到了不小的难题。
克里斯蒂昂·迪奥尔服装有限公司的“迪奥”商标申请晚了法国迪奥集团有限公司整整近10年!
虽然克里斯蒂昂·迪奥尔服装有限公司曾经也对法国迪奥集团有限公司第“596950”号商标提出过无效宣告,但失败了!
随之而来的结果,法国迪奥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的一枚25类“迪奥”商标又遭到了驳回。
近日,法国迪奥集团有限公司在2015年重新申请的第“16146583”迪奥商标,在二审中又遭到了驳回。
经审理,“Dior”在中国公众中已经具有广泛的影响力,二者已形成较为紧密的对应关系并与原异议人相联系。
而“迪奥”作为“Dior”对应的中文翻译,与引证商标“Dior”的中文翻译“迪奥”,汉字构成相同,二者构成近似标识。
且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范围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二共存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
北京高院认为:法国迪奥公司的上诉主张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在现代市场营销中,人们往往把商标比作“商品的脸”、“企业声誉的象征”,可见商标的重要性。
有些企业商标意识淡薄,认为申请商标没有用,等到需要了或者被别人抢注了才后悔莫及。
商标已经成为企业不可缺少的重要资产,一个企业如果想发展壮大,就必须有自己品牌,自己的商标,同时,企业也应注意商标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