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婆婆”商标被驳回?为啥阿里的“阿里妈妈”却可以?

阅读:1894 2020-05-18 14:30:08 来源:搜狐网

随着经济的发展,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重视商标保护。作为行业学习的标杆,阿里巴巴在商标保护方面一直以来都是非常完善的,堪比教科书般的存在。

阿里巴巴所布局的“阿里巴巴”“阿里妈妈”“阿里爷爷”“阿里奶奶”“阿里叔叔”“阿里姐姐”“阿里妹妹”“阿里哥哥”“阿里弟弟”“阿里宝宝”等庞大的“阿里”商标家族也一直为业内津津乐道。

同样是“阿里XX”商标,内蒙古某公司所申请的 “阿里婆婆”商标,却是屡屡通不过审核。

“阿里婆婆”商标被驳回?

根据中国商标网数据显示,2018年9月12日,内蒙古某公司提出了第33486518号“阿里婆婆”商标的注册申请,核定使用范围为第25类的“ 服装”等商品上。

不过,该商标申请之后就遭到了驳回。对于商标被驳回,内蒙古某公司表示不服,立马提出了复审申请。

经复审,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第33486518号“阿里婆婆”商标中“阿里”为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已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所指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之情形。内蒙古某公司提交的证据尚不足以证明第33486518号“阿里婆婆”商标具有可使用性和可注册性。

近期,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决定:对第33486518号“阿里婆婆”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经过检索,小编发现,同第33486518号“阿里婆婆”商标经历类似的还有第22898604号“阿里大大”商标。

“阿里大大”商标被驳回?

2017年2月22日,深圳某公司申请注册了第22898604号“阿里大大”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5类的“计算机网络上的在线广告,为商业或广告目的编制网页索引,商业管理和组织咨询”等服务上。

这枚“阿里大大”商标经历了商标驳回、商标驳回复审程序后,至今未被核准注册。

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阿里大大”商标中含有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阿里”,且整体未形成除地名外的其他含义,已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所指情形,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看到这里,估计有人会纳闷了?都含有“阿里”,为何“阿里婆婆”、“阿里大大”屡被驳回?而阿里巴巴的“阿里巴巴”“阿里妈妈”等“阿里”商标家族却能注册成功呢?

《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

但是,该规定有两条补充:一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二是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因此,小编有个大胆的猜测,那就是阿里巴巴的“阿里”商标家族虽含有“阿里”,但商标整体含义有别于地名,故未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检索发现,除了阿里巴巴外,仍有其他企业或者个人的“阿里XX”商标被准予注册。例如,黄某名下的第5406172号“阿里婆婆”商标就为有效注册。

此外,也有部分获得初审的“阿里XX”商标,被人提起了商标异议的。例如,谢某某所申请的第20913629号“阿里巴巴”商标就属于这种情况。

当然,也有“阿里XX”商标注册成功后又被阿里巴巴提起无效宣告的。第16740391号“阿里兄弟Alibrother”商标就不幸中招,目前这件商标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无效。

可以说,这些“阿里XX”商标的命运可谓大不相同。的确,商标不是想注册就能注册成功。商标注册看似简单,但是由于其程序的特殊性,导致不确定因素非常多,如果企业或个人对商标注册的相关法律法规、审查规则等不是非常熟悉的话,还是建议交给专业人士处理。(图片来自中国商标网截图及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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