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公司擅自使用抖音商标标识

阅读:1711 2020-05-12 14:51:19 来源:珠海特区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1日公布了2019年10起不正当竞争领域的典型案例,包括一公司擅自使用抖音商标标识混淆视听,被罚32万元并责令改名。

  广州市抖音电商科技有限公司在其经营场所装潢及宣传海报上,突出使用“抖音电商”及“抖音图形”的商标标识字样,在其宣传单上标注“官方申请商业版账号,由北京抖音总部1-2工作日内发放”字样等,引人误认为其与“抖音短视频”App软件权利人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特定联系。

  该公司当事人通过上述经营手段与19名客户签订了服务合同并提供相应服务。市场监管部门认为,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执法机关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30日内办理名称变更登记,并处罚款32万元。

  当天公布的其他典型案例还包括:广州市白云区松洲金黄叶烟酒商店未经广东金叶连锁有限公司授权,擅自在其经营场所悬挂带有 “广东金叶烟酒专卖”字样招牌;广东巴蒂米澜智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私自印制行业知名人士名片用于相关商业宣传等。

  据悉,2019年广东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1006宗,其中查处虚假宣传案件633宗,仿冒混淆、侵犯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类不正当竞争案件335宗,不正当有奖销售案件7宗,商业诋毁案件3宗。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对新兴行业、领域的商业模式和竞争行为加强跟踪掌握,切实维护竞争秩序,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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