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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8年之久的乔丹商标之争终于落下帷幕。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撤销中国乔丹体育公司(以下简称“乔丹体育”)6020578号“乔丹+图形”商标,乔丹体育败诉。
尽管乔丹体育在随后的声明中表示,此次判决不会影响现有商标的正常合法使用,但在业内人士看来,此次商标案败诉无疑将会令乔丹体育上市计划再次搁浅。而已经错过第一次上市机会的乔丹体育,在时隔8年之后与本土头部运动品牌的差距逐渐拉大,此次案件的判决结果让其发展前景也变得愈发模糊。
终审败诉
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对于此前争议颇大的美国AIRJORDAN品牌状告乔丹体育商标侵权案做出裁决,被诉裁定、一审、二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均有错误,应予撤销。乔丹体育第25类服装鞋帽袜等商品上的6020578号“乔丹+图形”商标被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事实上,这场关于“乔丹”系列商标的拉锯战开始于2012年。耐克公司(旗下有AirJordan品牌)曾针对乔丹体育注册的“乔丹”系列商标提起了多起商标异议、争议行政程序。在其主张悉数被商标评审委员会驳回后,耐克公司又就其中两个商标提起了两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