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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培育壮大新动能的重要一环,知识产权融资有望迎来新突破。随着政策红利密集释放,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加速推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项金融产品,一大批融资项目将启动。《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下一阶段相关部门还将在各地创新型企业集中区域推进融资项目对接,组织评估、担保、律所等机构提供专业服务,探索知识产权质押新模式。与此同时,知识产权证券化也将迈上新台阶,深圳、广州、北京等多地正率先“试水”,证券化产品扩围在即。业内人士表示,在各方提速发力下,知识产权融资将迎来落地高峰。
质押融资项目密集启动
“对于创新企业而言,它们面临的主要难题之一,就是缺乏可持续的投融资支持。”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创新企业大多都是“轻资产型”中小企业,由于固定资产少、土地房产等抵押物不足,普遍面临着资金短缺而无法持续开展研发创新、扩大产能。因此,创新企业以其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或基础标的,通过质押或者证券化开展融资必不可少。
一段时间以来,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政策信号密集释放。在3月的全国两会上,“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被列入政府工作报告。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支持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以拓宽企业特别是民营小微企业、“双创”企业贷款渠道。8月,银保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融资质押工作的通知》,鼓励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单列信贷计划、专项考核激励等方式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发展,力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年累放贷款户数、年累放贷款金额逐年合理增长。
政策红利催化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展提速。知识产权局最新数据显示,2019年上半年,全国专利和商标新增质押融资金额为583.5亿元,同比增长2.5%,质押项目数为3086项,同比增长21.6%。
一大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还将密集启动。近期,多家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推出专项金融产品,其中交通银行深圳分行联合深圳高新投集团推出“新识贷”和“国高贷”,以最高2000万元和1000万元的综合融资支持,对中小微科技型企业提供“定向滴灌”。人保财险正在广东、湖北、四川等六个省级区域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证保险,截至7月底,人保财险已累计为254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以通过引入保险机制的专利质押方式获得融资超6亿元。
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下一阶段,相关部门还将组织各地根据本地产业特色,在创新型企业集中区域开展需求调查,召开银企对接活动,促进企业与金融机构的联系沟通,并组织评估、担保、律所等机构提供专业咨询服务,促进项目对接。此外,还将推动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风险分担和损失补偿机制,积极探索知识产权质押新模式。
证券化产品扩围在即
作为知识产权融资的另一重要环节,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也将迎来扩围。近日,广州推出我国首只专利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以民营中小科技企业专利权许可费用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规模为超3亿元。深圳高新投还正与深圳交行、平安证券等金融机构积极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并有望在年内落地。
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证券化是知识产权金融活动的“高地”,要求高、难度大。其实质是以知识产权未来预期收益为支撑,通过发行市场流通证券进行融资的融资方式,相较于传统证券化,其最大特点在于基础资产不再是实物资产,而是无形的知识产权,其难点在于构建优质的底层基础资产池。
据了解,2017年,国务院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部署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工作。2018年12月,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分别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获批发行,实现了我国知识产权证券化零的突破。其中,深交所发行的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底层资产租赁标的物全部为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总规模超7亿元,上交所发行的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其基础资产债权的交易标的物为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总规模超4亿元。
“随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许可、保险等工作稳步发展,高价值专利产出稳步提升,也为快速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打下了重要基础。”上述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会同证监会等部门,继续探索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工作,为更多创新型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融资服务。
“知识产权证券化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有助于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改善市场主体创新发展环境,促进创新资源良性循环。此外,也有助于引导金融资本向高新技术产业转移,提升经济质量和效益,有效发挥知识产权对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支撑作用。”董登新说。
进一步破除相关障碍
虽然知识产权融资呈现加速发展态势,业内人士也表示,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证券化至今仍面临一些问题与风险。
董登新表示,无论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抑或是知识产权证券化,它们都面临着两个共同的难题与风险:一是知识产权保护与维权;二是知识产权的评价与估值。如果知识产权保护乏力,盗版或仿冒猖獗,则会严重侵害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利益,直接影响知识产权的评价与估值,更为严重的是,它会严重挫伤企业创新的积极性。
他建议,加大知识产权投融资的市场环境及金融服务能力建设,包括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构筑司法保护、行政保护、仲裁调解、维权服务和文化建设一体化的管理体制;推进开展专利应用效果检测及评价服务,引导知识产权评估、交易、担保、典当、拍卖、代理、法律及信息服务等机构进入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市场等。
厦门大学宏观经济研究中心教授余长林也表示,当前知识产权融资主要还是依托于政府,像知识产权质押,还大量依托于政府的利息补贴和隐形担保,单纯的市场化知识产权融资还很少。此外,知识产权融资还需要破解一些阻碍其发展的制度性因素。例如,我国职务发明成果的单位处置权问题,对于国企和高校,基于市场化的处置后如果发生损失,是否可以不视为国有资产流失,这些制度性的因素的解决是推动知识产权融资向市场化发展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