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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著协诉“ 斗鱼直播”未经授权使用音乐作品
尽管国内音乐版权保护环境日益好转,但各直播平台使用音乐作品仍乱象丛生,侵权事件也屡见不鲜。“斗鱼直播”是近两年国内网络直播平台的佼佼者,其平台上催生了大批网红主播,不少主播更是依靠“直播演唱歌曲”这一行为收获了大批的粉丝,在这个过程中,直播平台和网络主播通过用户购买会员,刷礼物等形式双双获得了巨大的商业利益,但是,这些歌曲背后的广大原创词、曲作者却并未收到任何著作权使用费。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主要指词、曲作者)对其音乐作品享有著作权,在互联网上使用他人音乐作品应当先取得著作权人的同意,并支付著作权使用费。“斗鱼直播”在其平台上大量使用音著协管理的音乐作品进行表演,包括其知名主播冯提莫、阿冷等在内的多名主播在直播间对音著协管理的音乐作品进行循环回放,严重侵害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音著协在与“斗鱼直播”进行多次交涉、投诉、发送律师函无果后,2018年6月7日将其诉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目前,针对包括直播平台在内的网络平台海量使用音乐的情况,音著协主要通过“数字音乐主渠道合作模式”的方式帮助其整体解决音乐作品所涉及的词曲著作权问题。通过该合作模式,包括腾讯、网易、阿里、酷狗、酷我、Apple Music、荔枝FM、陌陌、今日头条、爱奇艺、花椒直播等在内的众多数字音乐服务提供商及涉及音乐的手机APP应用均与音著协达成了许可合作协议。
音乐作品是网络直播的主要工具,是网络直播内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几乎所有的主播都曾在直播间内表演或使用过音乐,音乐使用的便捷性、随机性也造成了大量侵权事件的发生,加大了维权的难度。希望广大直播平台不仅能重视音乐作品对于直播平台的作用,也能重视这些音乐的词、曲作者的劳动,给予他们应有的尊重与回报,共同维护音乐市场可持续的健康发展。